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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保留席位的案件休庭,直到第26修正案的裁决

伊斯兰堡:

逊尼派独立委员会(SIC)要求最高法院暂停保留席位案的诉讼程序,直到对第26条宪法修正案的挑战作出决定。
SIC及其主席Sahibzada Hamid Raza向最高法院提交了三份申请,要求对法庭程序进行电视直播,并重组目前的审查小组,建议将其替换为2024年7月12日做出裁决的原来的12名法官小组,支持PTI要求保留所有席位。

一个由11人组成的宪法法庭定于周一恢复对复核请愿的听证会。
其中一份申请指出,目前有大量质疑第26修正案的请愿书有待最高法院审理。

“新增加的第191A(5)条规定,在《2024年宪法(第二十六修正案)法》生效之前,对第(3)条适用的判决或通过的命令进行的所有未决或提交给最高法院的请愿、上诉或复审申请,应立即移交给宪法法官席,只应由根据第(4)条组成的法官席进行审理和裁决。”

该申请辩称,上诉和复核管辖权之间存在着明显而明确的差异,因为复核请愿书或申请是由通过判决的同一个法院审理的。
“上诉是原诉讼程序的继续,而复审管辖权是根据1980年《最高法院规则》解读的《宪法》第188条规定的。兹认为,1980年《最高法院规则》第XXVI号命令第8条规定,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复核申请应送交作出判决的同一法院。”

有人争辩说,由于第188条明确规定,这种管辖权应按照规则行使——规则要求复审请愿应由作出判决的同一法官审理——并且这是制宪会议通过的原始条款,因此与第191A(5)条存在专利冲突。

后者是由Majlis-e-Shoora(议会)通过的,被认为既缺乏合法性又缺乏道德权威。

因此,后一项规定,就其将审查申请提交宪法法院的程度而言,是无效的,并且超越了宪法。

“即使在其他情况下,宪法第239条规定的修改权力也应作为宪法序言所规定的神圣委托行使。上述第191A(5)条,通过第26条修正案增加,包括有关宪法法院审理审查申请并给予追溯效力的规定,是对选民的欺诈。增加上述条款是为了撤销最高法院做出的不受现任政府支持的判决,现政府拼凑了多数人通过修正案,以便在没有选民授权的情况下延续其统治。”

请愿书进一步辩称,公平审判权在挑战第26修正案的权利的请愿书中被特别提出。

缔约国还认为,第191A(5)条将审查管辖权移交宪法法院,这与《宪法》第10A条相抵触,因此无效。

“宪法第191A(5)条规定,上诉和复审申请之间的区别已经结束,通过判决的法官的管辖权已经被剥夺,以撤销2024年7月12日的上述判决,这显然违反了司法独立和法治。”

申请书还指出,构成宪法法院的巴基斯坦司法委员会实际上处于行政部门的控制之下,因此可以影响最高法院管辖权的行使。

它指出,最高法院的最高级别法官没有被包括在最近几个月组建的宪法席位中,这损害了司法独立。

委员会还指出,所有反对第26条宪法修正案的请愿书已于1月17日被受理。因此,申请人要求将保留席位的案件延期审理,直到对这些请愿书作出决定为止。

为了确保诉讼程序的透明度,该申请还要求对诉讼程序进行电视直播,并向公众开放。

该申请声称,法院意见的撰写法官被排除在复核席之外是“绝对违宪、非法、违反规则、违背既定惯例和先例的”。

“这个案件的历史,它的后期处理,审查小组的非法和不适当的组成,匆忙的听证会,反对审查请愿通知的法官被排除在外——所有这些都导致了一个不可避免的结论,即整个事件中有一些奇怪的东西。所有这一切似乎都是一个邪恶计划的一部分,该计划旨在推翻最高法院基于实质正义的历史性判决。”

申请书警告说,如果目前的法官坚持听取复审请愿,那么整个过程——无论是听证还是判决——都将成为“巴基斯坦司法史上的尴尬事件”,这将困扰司法部门和法院数年甚至数十年。

“无论如何,没有审理导致2024年7月12日被质疑的判决的原案的法官,没有资格审理这一反对请愿书,因为否则,他们将是自己案件的法官。换句话说,他们不能决定自己是否应该成为审查席的一部分。”

请愿书中写道:“因此,我们祈祷目前组成的复审庭能够重新组成,包括12名学识渊博的法官,他们是最高法院在2024年7月12日做出被质疑判决的原审庭成员。”

逊尼派独立委员会(SIC)要求最高法院暂停保留席位案的诉讼程序,直到对第26条宪法修正案的挑战作出决定。
SIC及其主席Sahibzada Hamid Raza向最高法院提交了三份申请,要求对法庭程序进行电视直播,并重组目前的审查小组,建议将其替换为2024年7月12日做出裁决的原来的12名法官小组,支持PTI要求保留所有席位。

一个由11人组成的宪法法庭定于周一恢复对复核请愿的听证会。
其中一份申请指出,目前有大量质疑第26修正案的请愿书有待最高法院审理。

“新增加的第191A(5)条规定,在《2024年宪法(第二十六修正案)法》生效之前,对第(3)条适用的判决或通过的命令进行的所有未决或提交给最高法院的请愿、上诉或复审申请,应立即移交给宪法法官席,只应由根据第(4)条组成的法官席进行审理和裁决。”

该申请辩称,上诉和复核管辖权之间存在着明显而明确的差异,因为复核请愿书或申请是由通过判决的同一个法院审理的。
“上诉是原诉讼程序的继续,而复审管辖权是根据1980年《最高法院规则》解读的《宪法》第188条规定的。兹认为,1980年《最高法院规则》第XXVI号命令第8条规定,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复核申请应送交作出判决的同一法院。”

有人争辩说,由于第188条明确规定,这种管辖权应按照规则行使——规则要求复审请愿应由作出判决的同一法官审理——并且这是制宪会议通过的原始条款,因此与第191A(5)条存在专利冲突。

后者是由Majlis-e-Shoora(议会)通过的,被认为既缺乏合法性又缺乏道德权威。

因此,后一项规定,就其将审查申请提交宪法法院的程度而言,是无效的,并且超越了宪法。

“即使在其他情况下,宪法第239条规定的修改权力也应作为宪法序言所规定的神圣委托行使。上述第191A(5)条,通过第26条修正案增加,包括有关宪法法院审理审查申请并给予追溯效力的规定,是对选民的欺诈。增加上述条款是为了撤销最高法院做出的不受现任政府支持的判决,现政府拼凑了多数人通过修正案,以便在没有选民授权的情况下延续其统治。”

请愿书进一步辩称,公平审判权在挑战第26修正案的权利的请愿书中被特别提出。

缔约国还认为,第191A(5)条将审查管辖权移交宪法法院,这与《宪法》第10A条相抵触,因此无效。

“宪法第191A(5)条规定,上诉和复审申请之间的区别已经结束,通过判决的法官的管辖权已经被剥夺,以撤销2024年7月12日的上述判决,这显然违反了司法独立和法治。”

申请书还指出,构成宪法法院的巴基斯坦司法委员会实际上处于行政部门的控制之下,因此可以影响最高法院管辖权的行使。

它指出,最高法院的最高级别法官没有被包括在最近几个月组建的宪法席位中,这损害了司法独立。

委员会还指出,所有反对第26条宪法修正案的请愿书已于1月17日被受理。因此,申请人要求将保留席位的案件延期审理,直到对这些请愿书作出决定为止。

为了确保诉讼程序的透明度,该申请还要求对诉讼程序进行电视直播,并向公众开放。

该申请声称,法院意见的撰写法官被排除在复核席之外是“绝对违宪、非法、违反规则、违背既定惯例和先例的”。

“这个案件的历史,它的后期处理,审查小组的非法和不适当的组成,匆忙的听证会,反对审查请愿通知的法官被排除在外——所有这些都导致了一个不可避免的结论,即整个事件中有一些奇怪的东西。所有这一切似乎都是一个邪恶计划的一部分,该计划旨在推翻最高法院基于实质正义的历史性判决。”

申请书警告说,如果目前的法官坚持听取复审请愿,那么整个过程——无论是听证还是判决——都将成为“巴基斯坦司法史上的尴尬事件”,这将困扰司法部门和法院数年甚至数十年。

“无论如何,没有审理导致2024年7月12日被质疑的判决的原案的法官,没有资格审理这一反对请愿书,因为否则,他们将是自己案件的法官。换句话说,他们不能决定自己是否应该成为审查席的一部分。”

请愿书中写道:“因此,我们祈祷目前组成的复审庭能够重新组成,包括12名学识渊博的法官,他们是最高法院在2024年7月12日做出被质疑判决的原审庭成员。”